记者从4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召开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了解到,该县生态优化环境执法取得初步成效,在把握环境执法的“力度”和“温度”上分寸得当。
据悉,2022年一季度,石门生环分局共现场检查企业152家,制作现场监察记录文书152份,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份,立案5起,共罚款6.25万元。
在强监管、严执法的同时,该局实行三次告知、预警提示、说服教育和行政指导的柔性执法机制。如对于澧水流域某水电站未按规定储存、利用和处理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鉴于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该局按规定以批评教育替代行政处罚;对于蒙泉镇某搅拌站原料堆场未采取密闭和有效覆盖措施的轻微违法行为,因企业意识到了存在的问题并立即整改到位,未对环境造成影响,该局按规定不予以行政处罚。实行柔性执法以来,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切身感受到了环境执法的温度。
该局执法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始终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持续优化执法方式,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谭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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