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优发〔20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山峰管理区,国有农林场,县直和中央、省、市驻石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石门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
石门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日
石门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根据《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和《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石门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方位服务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全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着力打造审批更少、体制更活、效率更高、监管更灵、服务更优、惠企更实的最优综合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二、主要内容
聚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七大”重点内容,继续围绕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石门实际,将攻坚行动内容细化为20个一级指标,着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成本和优服务,进一步提升改革力度、优化工作举措,全力破除一系列体制机制障碍,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办事创业透明度便利度,增强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配优配强工作人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强化各类保障,认真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对照具体改革内容逐项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人,拿出时间表,认真组织实施。牵头单位要牵头管总、及时沟通协调,要组织召开各责任单位会议,明晰任务职责,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负责,抓好本单位工作落实,确保统筹推进,见到实效。强化工作调度,各单位于每月20日之前将落实情况报送至县优化办(邮箱:smxnb5156110@163.com;联系人:周蓉蓉,137******6963)。
(三)严格考核督导。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扎实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将评价结果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用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来检验改革成效。扎实开展对县直和中央、省、市驻石有关单位公开测评,在全县范围内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暗访暗查,对损害营商环境以及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问责追责,并通报曝光,形成强烈震慑,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移送。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单位要根据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部署,及时梳理汇总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做好典型推介,打造更多优化营商环境的“石门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