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政办发〔20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山峰管理区,国有农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石门县推进企业上市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石门县推进企业上市突破行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企业上市突破行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号)和《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推进企业上市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主体数量倍增。到2025年,全县上市(挂牌)企业总数达到15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总数达到3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达到2家,湖南股交所挂牌企业超过10家。
(二)产业带动增强。到2025年,全县上市公司直接融资总量累计突破20亿元,打造以上市公司为龙头的现代产业集群,培强以上市公司为重点的总部经济,上市公司引领和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上市后备库建设。各乡镇(街道、区场)、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定期梳理优质企业资源,筛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广阔、具有较好上市基础的企业,向县金融办推荐,充实县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县金融办会同有关单位每年精选5家以上骨干上市后备企业,予以重点关注、重点扶持。及时推荐满足条件的企业入省库、市库,成熟一家推荐一家,力争到 2025 年,进入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达10家以上,进入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达2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金融办、石门高新区、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各金融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场>)
(二)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指导与支持。加强与证券发审部门在宣传培训、调研走访、上市培育等方面的合作交流,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服务常德基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常德基地等平台,为上市后备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提供专业化、精准化、高效率服务。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与上市后备企业开展业务合作,积极开展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创新信贷服务方式。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内证券交易所等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等,支持企业境外发债,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银行、证券、融资担保、股权投资、保险、小额贷款等机构对上市后备企业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民银行石门支行、石门高新区)
(三)鼓励企业利用好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功能。扎实推进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制定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和支持上市后备及培育企业在湖南股交所挂牌、融资及规范发展。县直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在“科技创新”“文化产业”“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拟建)等专板挂牌。确保每年在湖南股交所挂牌企业2家以上。(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科技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工信局、石门高新区)
(四)加大企业上市宣传培训力度。将企业上市、直接融资等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开设专门课程,举办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资本市场知识实际运用能力。县促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举办上市培训、座谈、研讨等活动,邀请专家授课辅导,帮助拟上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上市理念,学习掌握上市政策,提升上市实务操作水平。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企业成功上市的范例,形成鼓励企业上市的良好氛围,激励更多企业依法依规利用资本市场加速发展。(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五)优化企业上市政务服务环境。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住建、税务等职能部门建立企业上市有关事项办理的绿色通道,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帮助拟上市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土地房产变更、资产转让、税费减免以及产权确认等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依规办理募投项目审批、经营许可、产权股权登记等事项,及时为企业出具上市所需各类合规证明文件。对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特殊问题,应当秉持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度,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依法解决。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上市服务机构就企业上市事项申请访谈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予以支持、配合。对拟上市企业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在项目审批、用地、环评等方面给予支持,在符合政策条件下加快办理。行政监管执法部门在涉及县内拟上市企业的行政处罚和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方面,应当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加强与企业沟通,妥善予以处置。网信等部门要指导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对重大舆情组织开展管控和引导。(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石门县税务局、县委网信办、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融媒体中心)
(六)拓宽企业上市渠道。坚持以推动企业境内首发上市为主,统筹推进境外上市、重组上市、引入外地上市公司工作。积极抢抓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的政策机遇,积极推动成熟、规范的大中型企业主板上市,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科创板上市,加快推动“三创四新”企业创业板上市,重点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交所上市。商务、发改等部门在企业办理外汇登记、投资备案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企业境外上市。招商中心要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大力引进外地优质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国资中心、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广体局、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
(七)引导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引导上市公司专注主业,创新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稳步发展成行业龙头企业。支持上市公司采取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多种方式再融资。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优化产业结构,带动产业链发展。有关部门要积极为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提供便捷服务。鼓励和引导国有投融资平台等大型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采取流动性支持、产业并购、战略合作等多种方式帮助上市公司纾困解难,化解股票质押、流动性危机等风险,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民银行石门支行)
(八)鼓励上市公司募投项目落地石门。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将募投项目落地我县,将募集资金投向符合我县发展战略的重点领域,推动技术改造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上市公司募投项目新增用地、能耗、排放等指标,优先纳入资源利用指标年度计划,保障项目顺利落地。上市公司周边的土地开发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上市公司发展需要。县商务局、县工商联、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要重点关注外地上市公司石门籍企业家,鼓励引导其将募投项目落地石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工商联、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促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企业上市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快推进上市进程。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重点后备企业,按“一个企业、一名县级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要求,成立企业上市挂牌“一对一”工作组,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法,帮助企业解决好上市挂牌存在的问题。 (责任单位:县促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凝聚工作合力。县促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干,及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挂牌)中涉及的各类问题,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各乡镇(街道、区场)要把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为本辖区内企业上市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县促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场>)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推进企业上市突破行动工作纳入全县金融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健全考核机制,优化考核办法,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县上下推进企业上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促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企业上市工作的督导力度,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石门县推进企业上市突破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石门县推进企业上市突破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 |
新增上市公司数量(2家) |
新增三板挂牌公司数量 (2家) |
新增四板挂牌公司数量 (8家) |
进入省后备库企业数量 (1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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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总目标 |
券商进场2家 |
辅导报备1家 |
申报材料1家 |
成功上市1家 |
1 |
1 |
2 |
2 |
2 |
2 |
2 |
2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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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高新区 |
券商进场1家 |
申报材料1家 |
成功上市1家 |
1 |
2 |
1 |
1 |
1 |
1 |
1 |
||||||
县工信局 |
券商进场1家 |
辅导报备1家 |
申报材料1家 |
成功上市1家 |
1 |
1 |
1 |
|||||||||
县科技局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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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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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局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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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旅广体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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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注企业:富博、安德丰、哲武、达韵电子、九品源、橘农之友、壶瓶山茶叶 |